用红色的涂料,还是用其他什么红色的东西,龙风飞舞地写着三个潦草又巨大的字母——mma。
这……
小心翼翼地去看凌韬的脸色,虽然在黑暗中根本什么都看不清楚,不过,密斯还是感觉到凌韬身上的气势一沉。
“他来这儿几天了?”
跟在那男人身后选择了墙壁左手边的甬道,一边走,凌韬一边问。
“十一天。”
走在前面的男人如同暗夜中逡巡着自己领地的王者一样,欣长的身躯完全溶于黑暗,走得漫不经心、心无旁骛。
“……呵……”
也就是说早在总裁到达拉维斯之前,小少爷就在背地里每晚都来这儿参加mma了?
在心里头计算着时间,密斯不禁为被要求“照顾”小少爷的孟律川捏了把汗。
他虽然从未混迹过市井,一直以来都是作为凌韬的私人助理存在的,不过,对于mma,密斯并不陌生。
不管是道听途说,还是亲身经历,总之,mma是每个热爱近身格斗的人心目中的最高殿堂,不过,一想到小少爷那副小身板,跟参与mma那群肌肉妖怪对决,密斯就不由擦了擦额上黄豆大的冷汗。
“就在这里了,你自己下去吧。”
说话间,本来就不长的甬道已经走到了尽头,在前面带路的白夜寻突然转过身,冰冷低沉地说。
“好。”
不再赘言,凌韬带着密斯朝着甬道尽头通往地下的楼梯走去。
“他已经连赢了十六场,如果今晚上这一场还能保持不败,他就可以直接挑战麻药王。”
原来,不知是因为mma的读音近似于“麻药”,还是暗指组织北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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