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过亲迎大礼,二则是看妻室是否被记入族谱。乡人说着某某是某某的妻室,那就是了,不用官府去提档查婚书——很可能根本就没有。
那时候分财产也和现代不一样。无依无靠的寡妇死了丈夫,婆家族老就能把产业瓜分了,莫说继承遗产,遇上心狠手辣的亲族,直接就把没儿子的寡妇提脚卖了,哪儿还有继承遗产这回事?
所以古代妇人拼了命地想要生儿子,多生,早生,死丈夫时儿子长大了,才能保住家中的产业。
到了现代社会,大部分地方的宗族势力都一扫而空,夫妻成为彼此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被法律认可的“婚姻”成了继承财产的凭证,所以结婚证才显得那么重要。
同性婚姻法之所以难以被大多数人接受,并不是因为大多数人“谈同色变”,归根结底,这仍旧涉及到姓氏和财产的继承问题。对大部分家庭而言,男娶女嫁,结婚了就是一家人,儿子(女儿)的财产留给他们的小家,留给孙子(外孙),父母都是能够接受的。
就譬如一对夫妻掏空家底给女儿买了房车,女儿还未生下孩子就死了,财产大部分让女婿继承,老两口心中能乐意吗?但若是女儿女婿有了孩子,在女儿死后,女婿约定把家产全部留给外孙继承,老两口还会那么愤愤不平么?
同性结婚,难在无法拥有后代。就算用代孕的方式生了孩子,两家也无法真正地进行血脉和财产上的结合,a男的父母愿意把自家的财产给b男代孕的孩子继承吗?绝不可能愿意。
婚姻的本质在于此,同性婚姻难以实行的门槛也在于此。阻止它的并非观念,而是赤裸裸的利益。
——若说观念,华夏人民数千年前就敢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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