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但是法律条纹照样没用,没有法理不外乎人情这回事,人家还会说不过就是一只猫,他们还是人呢,现在重要的是人受伤了。
以上,来自与曾经因为病友见过一面的法务部职员告诉姜晨曦和李阳晖的话,他的建议是,最好选择道歉私了,用钱砸人,是让事情平息最好的方法,不然后续很难妥善处理。
“我也有养猫,我看到这个也很气愤,但是我真的建议,不要用这件事做什么文章,如果打着先炒作被人骂一轮再出来澄清达到反转的效果站在律师的角度很不合适,因为这些可能会成为对方的证据,证明姜晨曦确实动手了。”
律师指着大屏幕上被暂停的画面“只要对方盯死她动手,那我们最好的结果是拿到罚金和社会劳动,但是最差的很可能是拘留,到时候才是会被媒体进行污名报道,并且没办法反驳的地方。”
比起女高中生一闪而过的镜头他们看的这个是更清晰的版本,摄制组留姜晨曦一个人,不止会让人跟拍她,她的衣领处也是有迷你摄像机的,那是为了展现她的视角看到的画面,这个算是常规设备,这个设备也把该拍的不该拍的全部拍清楚了。
律师既然是娱乐公司常驻的人自然也清楚明星打官司更多的是舆论战,很多时候官司的输赢不重要,重要的是中间能得到其他的利益。所以他才会先阻止李阳晖可能进行的卖惨,这不是卖惨的时候。
对方要是没有法律概念还好,可要是有一点法律意识,或者对方请了个靠谱的律师,那姜晨曦就是百分之百的过错方,连一点漏洞都没有的那种。先动手的是她,知道对方未成年的也是她,再加上脸上的伤看着就不轻,这是不用打就一定会输,只是输多输
第一百三十二章(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