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这个姑娘,正因为喜欢,才会有顾虑,才会考虑的更多。他不是那种性子起来就不管不顾的人,要是如此,他就不会被方时赫选为队长,他知道责任,也习惯背负责任了。
他们其实有很多机会更进一步的,不管是姜晨曦邀请他去工作室,还是那次半夜他辛苦赶去她家,都是这样,都是姜晨曦伸出手给出的机会,金南骏知道,也因为知道,才更想保护对方,也保护自己。
聪明人大概都是一个类型,清楚的知道自己要什么,知道自己要怎么做到,甚至知道要怎么放下那些没有意义的东西,金南骏一向都很清楚,所以能在他这个年纪,就那么笃定的抛下学业,专注音乐。
金南骏不是那些考不上学校,或者考不上好学校而放弃进入大学的人,他是清楚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在一件事上花费的时间也是有限的,事情总要有个先后顺序,大学可以再考,可贩卖青春的行当给他的时间太短了,他要更红,就要放弃一些东西。
金南骏也知道自己喜欢姜晨曦,这份喜欢慢慢的开始失控了,这点不用方时赫提醒,他自己就知道。恋爱是什么呢,是最耗费时间的事情,甚至不是因为要和对方在一起才能消耗时间,只要对方存在就足够了。
抬起头看到一朵特别云想着,啊,这个要拍下来发给姜晨曦,好特别;低下头看到自己的鞋想起姜晨曦好像有一双差不多的;平时前方路边的行道树开花了,香味说不定姜晨曦会喜欢呢,摘一朵下次带给她。
在宿舍的时候,抱着手机从今天吃了什么好吃的,到队友干了什么蠢事,电话一打几个小时,手机发烫充着电不怕爆炸都敢继续打;不在宿舍有行程,只要休息时间超过三分钟就像给
金南骏(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