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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中锦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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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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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这个名字都有些不愉快。
    所以,原本是玩伴的他们渐行渐远了——除了因为白纨绮就读了女校之外,更有一个原因,就是刘易斯每次看到她,都想起她拿走了那个熊娃娃的事情。
    他也不想到自己的心胸其实这样狭小。
    又或者说,他从不愿意别人知道他的心胸狭小。
    “你要当个善良、慷慨、有礼、并且懂得分寸和进退的绅士。”
    但是……
    他明明不是!
    刘易斯知道自己其实小气又自私,非常不喜欢和别人分享珍贵的事物。他看起来很慷慨,是因为他只与人分享他不在乎的东西,比如财帛或者是一件好看的饰品什么的。
    真正喜欢的东西,他是连看都不舍得让别人看一眼。
    唯恐那人如同白纨绮一样,哭闹不休地讨要,而刘易斯身为绅士,必须拱手相让。
    太让人为难了。
    刘易斯最想做一个任性的人。
    而他在职业规划上确实如此了。
    他偏偏要走一条谁也想不到的道路,他要做他喜欢的事情,不管父亲的意见。
    当时,刘易斯从名校管理学院毕业回来,声称要发展一个时尚品牌时,确实让老刘气得要升天,在家里乱砸东西。刘易斯面上看起来相当痛苦矛盾:“父亲,对不起……我辜负了您的期望,但这真的是我想要从事的理想职业啊……”
    刘易斯那样恳切地说着,但其实他的心内充满着诡秘的快意。
    就像故意打破花瓶又想逃避责备的坏小孩。
    这是他自己也没察觉的一点邪恶。
    刘易斯一直刻意忽略自己“爱破坏”的这一面,所以,他择偶的时候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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