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出言打断他:“唉唉唉,说什么呢,别忘了你时逸之也是这堆难搞的才子佳人里的佼佼!”
“大俗即是大雅。”时逸之住了口,偏头对我眨眨眼,勾唇一笑:“本公子可不难搞——银子给够了就成。”
我张了张嘴,没出声,半晌抬头沉默地看天。
夫子唉,出了时逸之这般大俗的才子,真不知是大楚之幸,还是不幸。
作者有话要说:
更新~
在原本的大纲里,唐期叫陆元永,封意安叫刘桓。昨天想了很久,最后决定给这俩人改个名字,没有别的意思,只想呼吁大家支持原创,或许我人微言轻,但我还是要这么说——请支持原创。日常啾。
另,只在名字上做点文章,两个人性格没原型,大家只看个乐呵就好了,请不要在评论中出现任何人名,我喜欢一片和谐的评论区,不喜欢战火连绵……
开学了,不能日更了,我尽力吧。
第34章 三四
时逸之的确没有空着手去——他从竹儿那里“借”了一支金步摇。
金灿灿沉甸甸,半个手掌还大一圈的步摇,以金钩弯曲成雀儿形状,雀喙处坠玲珑剔透的珠玉三串,晃一晃叮当作响,好听又好看。
话说回来——端看竹儿满脸欲言又止又恋恋不舍,一副撅着小嘴看如意郎君的模样,这大概是她最贵重的一样首饰。
摊上时逸之这样的抠门老板,想来竹儿也很不容易。
时逸之将这支金步摇拿帕子擦的一尘不染,捏在手里转了几转:“也罢,劝将不如激将。堂堂七尺男儿成天的窝在别人家里吃干饭,不如哄他去做女人好了。”
女人两个字被时逸之刻意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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