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血可流,唯独不可心慈手软,可每每忆及这件事情,便觉得心头一片惨烈。“后来,他的外祖家也没能幸免,全家被屠,他被戳瞎右眼的时候,疼晕过去,那些行刑的人以为他死了,就随手丢入了乱葬岗。”稚弱孩童,顷刻间家破人亡,失去长辈庇护,又被打为罪犯的后代之名。后来,埃文斯是如何从死人堆里爬出来,一路长大,甚至来到帝都的,这世上没有一个人知道。
他只知道,当年,元帅白手起家的时候,第一个站在他身边的,就是埃文斯。
或许,正是因为当年的军界黑暗,正是因为他恨透了那个栽赃了他父亲的长官,他才会那么不计生死地跟着当初才堪堪十八岁的赫默在军界起事。
仅仅两年不到的功夫,元帅果然将整个军界掀得个天翻地覆,彻底统一南北军界。
可等埃文斯以元帅第一亲卫的身份在回到边境的时候,却被告知,那个当年诬陷他父亲、灭他满门的军官已经偷渡到国外,升官发财去了。
那一刻,他的愤怒,几乎淹没神智!
弗雷忽然深深地吐出一口气:“总之,冷小姐以后尽量不要在他面前提到他的亲人,也别提他的眼睛。”
放着帝国内的高官厚禄不享用,正是因为几年前,埃文斯终于探听清楚对方的底细,如今已是邻国军界高层。
当年边境冲突,原是敌对。后来,邻国国力渐弱,未免战乱,不惜将长公主嫁给陛下,成为和亲公主,也就是如今的大王妃,这才逐步缓和了两国关系,慢慢成了友邦。
既已成了这般局面,再想轻易弄死那人,只怕留下痕迹,便会成为把柄,倒时祸及两国邦交,再染战火,谁来担负那些边境战士的生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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