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挽留,即刻起身,坐上了回京都的马车。
没过多久,李文柏受到皇帝封赏的事情,便传遍了县衙。
“大人,您破了这么大的案子,陛下咋没给您升官啊?”李二不解地问道,脸上有些不太高兴。
在他看来,李文柏连刺史曹严都给扳倒了,怎么也不该继续做这个七品县令了吧。
李成却是摇摇头,“我觉得封爵也挺好的,咱们大齐高官不少,身上带着爵位的,可没有几个。这可是陛下对大人的倚重啊。”
李二挠了挠头,似乎明白了些,点头道:“也是,我在军中这么些年,见过多少千夫长都尉的,在战场上拼死拼活,也捞不到一个男爵。”
对于两人的话,李文柏倒是没什么想法。
这道圣旨里,封爵对他而言并不是什么特别值得高兴的事,真正让他感觉雪中送炭的,是曹严和施五等人家产查抄之后的处理问题。
按理来说,有人犯了法,抄家后,名下所有房产、金银铜钱、田产、地产、门铺,都要充公。
但曹严施五等人不同,他们的罪名是通敌叛国。罪名一旦上升到国家的层面,并且又是御史台、大理寺和刑部三司会审,罪名定下后,他们名下的所有财产,都应收归国库。
而这道圣旨,则是直接将他们名下的财产,全部划归交合县的仓廪府库,由李文柏处置。
虽然都是充公,但这两者里面的意思就不一样了。
收归国库,就和李文柏一点关系都没有了。而划到交合县的仓廪府库,则意味着,这一大笔私产,成了交合县县衙的公家财产。李文柏作为县令,可以随意使用这些公家财产,用于交合县内的各项公务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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