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笔记本,落了一地。
最后,在一个小布包里,找到了两千多块钱,上面还有同学的名字,正是上缴的班费。
小偷的罪名死死的扣到了她头上。
最让她崩溃的是,有人打开了她的日记本,看到了她的日记。
里面写满了她对谢繁的爱慕。
同学鄙夷的笑,一个小偷竟然也有脸暗恋谢繁。
彼时,谢繁就站在教室门口,既不参与捉拿小偷的游戏,也不关心有人对他的暗恋。
他懒洋洋的,做着自己的事情。
校方给了她记大过处分,勒令她补齐班费,并且让她在升旗的时候,站在升旗台上念检讨。
自此之后,陆念念的名字从“婊子养的”变成了“那个小偷”。
但是,陆念念根本就没偷钱,她也不知道那些钱是怎么到她的课桌里的。
她辩解过,没人相信她的话。
她说自己当时在厕所,还见到了谁谁谁,对方却说根本没见到她。
百口莫辩。
明天就是周一升旗,陆念念写了一封遗书为自己伸冤,下晚自习后没有离开教室,在电扇上上吊自杀,然后,念念来了。
作为使用身体的报酬,念念答应她,可以满足她的愿望。
陆念念没有任何愿望,她想了半天,只问了一句:“为什么我要这么活着?”
她还太小,生活就给了她太多的折磨,明明她什么错都没有,所有的苦果却要她来品尝。
是,她穷,偏激,孤僻,不讨喜,还是出轨的产物,但这就是她被强制搜身,被侵犯隐私,被诬陷偷窃的理由吗?
她唯一的要求是,“请给陆念念另一种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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