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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养家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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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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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拔开笔盖在合约末尾爽快的签下了三个大字:
    温向平。
    罗家和啧啧赞道,
    “向平不但文思敏捷,就连字也写的颇有风骨,这钢笔字比起之前的铅笔字竟是又多了份飘逸。”
    温向平谦虚道,
    “罗大哥谬赞了,不过是钢笔落笔轻重比铅笔更清楚些。”
    “哎――”
    罗家和说,
    “何必谦虚呢。”
    一边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个一指厚的盒子出来,
    “既如此,我和你嫂子送的这份礼物也还算合适。”
    说着把盒子推到温向平面前,
    “不是什么贵重东西,但写着应该还比较合手,你看看还喜欢么。”
    温向平双手接过,依言打开,只见一根通体黑色的钢笔静静的躺在盒子里,笔盖和笔身的交界处是半指宽的金色,笔身整体偏圆润。
    温向平小心拿起,轻轻拔开笔盖,尖尖的钢笔头在光下反射出温润的色泽,看着漂亮极了。
    温向平小心收好钢笔,真心实意的道谢,
    “我太喜欢了,罗大哥和嫂子费心了。”
    罗家和哈哈笑着摆摆手,
    “先别谢的太早,我这钢笔送出来可是有条件的。”
    说着又拿出一本杂志来,翻到正文第一页,
    “你嫂子可也是你的忠实读者,知道我这次来拜访你,非让我跟你讨个签名,不然可要不让我进家门了。”
    温向平之前一直都在用铅笔写字,写不了几下就要削一削,很是不方便。前几天刚到手一千块钱,正打算去买根钢笔,罗家和就送上门了,不可不谓巧了。
    温向平笑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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