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狼记住了自己的气味,跟着自己,以后找自己的麻烦。
可让他放弃这些皮子?那更不能啊,狼皮最保暖了,他怎么舍得不要!割上一把草,将这些狼皮裹起来,尽量的遮掩住血腥味,然后翻身上马,抓紧时间往东走。
等着走出十来米,后头一阵的嘻嘻索索的声音传来,邱澄明不用回头也知道,必定已经有野兽闻着味过来了。好在走的及时,要是让这些东西看到自己剥皮,以为自己抢食那就麻烦了。
邱澄明微微侧头,向后看了一眼,果然他猜的没错,隐隐的已经能看到豹子的花纹,在远些,那晃动了树枝的,好像是豺狗在张望?天空远远传来秃鹫的啼鸣,这是等着吃最后的那份?生死循环,想来不用等到明天晚上,这里就又该只剩下一片翠绿了吧!
或许是豹子带来的压力,或许是急着回家,老马走的比前头快了几分,那两匹跟在后头的伤员也加紧的步子,只是这和前头被草原狼追逐不一样,脚步多了几分从容。不知道的人或许会奇怪,难不成豹子就不吃马了?
不是不吃,饿了人家什么都吃,只是动物不懂什么叫浪费。所以一般在吃饱的情况下,它们是不会轻易和人怼上的,看到也能当没看到。至于现在?在有现成的肉吃的时候,对着没有威胁的,也不抢食的,它们不肖浪费那个力气。索性进水不犯河水,大家自顾自。
后头动物按照等级在进食,邱澄明看着十分从容的往家赶,没有人知道,他的手心全是汗!很多事儿知道是一回事儿,看到,遇到又是一回事儿!哪呀妈呀,那可是狼,那可是花豹!这都啥运气?怎么什么都能遇上呢?
喂,前头捡便宜的时候不是挺乐呵?这就又埋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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