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还算完整,吃的逛的恰恰好。
初宁尝了酥油茶,也吃了糍粑,后来瞧见一个穿着藏族服装拍照留恋的景点,她蛮有兴致,拉着迎璟的手跃跃欲试。
迎璟嫌这衣服糙,不符合他精致男孩儿的形象,死也不肯穿。
于是,初宁一个人捣鼓,挑了件最华丽的,大襟、束腰、外面罩着一件藏青色的袍,脚上是同色系的筒靴,最后戴上一顶假发装饰,两条长长的辫子垂至腰间,她还一时起兴,在自个儿眉间点了一粒红红的朱砂。
迎璟看呆了。
这样的初宁,卸下平日的清冷淡然,笑厥如花像个初解风情的小姑娘。
初宁走到他面前,甩了甩长袖,别样妩媚的说了句:“这位书生,要去何方啊?”
迎璟目光定定,“要去你心里。”
初宁佯装崩溃,摸了摸手臂,“酸不死你。”
迎璟笑道:“你站那儿别动,我给你拍照片。”
初宁亦大方,摆了好几组姿势,不停念叨:“你修图了么?”
迎璟蛮为难:“修图可能还不行,最好换个人头。”
然后被初宁追着满山跑。
两人带劲儿,看得周围的游客发笑。
迎璟捂着脑袋,说:“这我媳妇儿,家暴我呢!”
初宁气笑了,“胡说。”
“哪里胡说了,是你没有家暴,还是你不是我媳妇儿?”
初宁想都没想,本能反应:“谁家暴你啊!”
迎璟正中下怀,“哈!承认你是我媳妇儿喽!”
初宁一怔,后知后觉,脸颊发烫,“耍无赖。”
就这么一个口头之快,也能让他开心好久,好像明天就能当新郎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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