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致行现在完全是被征服了胃俘虏了心,沦陷在了一种名为小晞的毒网里,无法自拔。
“小晞小晞,你能把野菜卖给我不?”马致行不顾形象地叼着筷子就跑了出去,和孟晞商量。
“哦,是要在鼎丰园里推出么?没问题,我回头找点人手多挖一些,就当是送给你的了!”孟晞答应地非常爽快。
人家送了这么珍贵的种子,她回报点儿野菜,还是占便宜呢。
谁曾想,马致行竟然猛摇头,“不不,我不是要在鼎丰园卖这道菜,我是要送人的!”
“送人?拿野菜送人?”孟晞有点小惊讶,“你确定人家不会嫌弃你抠门?”
这要是在鼎丰园,包装好了之后,确实可以卖到不少银子,因为食客们贪的就是个新鲜。
就像前世的时候一样,大小饭店一到春季吃野菜的时候,都是高价推出,各种新鲜吃法和养生宣传,吸引地顾客盈门络绎不绝。
不过马致行要拿野菜送人,可就不一定能得到好效果了。毕竟他的身份在那儿摆着呢,拿一堆野草去送人,实在是容易被人家误会呢。
“没事儿,他肯定不嫌弃!”马致行说的很是笃定。
那人嘴刁到人神共愤的地步了,几乎是同样口味的菜吃过一次就不想再吃第二次。不过他也有个优点,那就是,对于新鲜的从未品尝过的菜品,都会很乐于尝试。
咳咳,不尝试的话他就得饿着!
他府上更换最频繁的人,就是厨子。每个厨子都绞尽脑汁地给他做菜,从来没有重复的。但是毕竟谁也不是神仙,做不到永远都能作出新花样来,所以当“江郎才尽”的时候,就只能自请离去了。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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