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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素入凡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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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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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他们爱怎么打算怎么打算,咱们可管不着,咱们就干咱们的。”
    七娘翻个白眼,果然憨子看事儿连脑筋转的弯都是一样的。啧,那你还盼着神仙看着干嘛!
    有信神仙的,就有不信神仙的。过了一阵子,岳二果然没寻着合适的地方,知县大人也觉着面上有些过不去,居然大手一挥,把官田里的一处租给了岳二。
    官田出租也是常例,价钱租期都要公告出来的,专有一路好事的刁民,不管你这个价格合不合理,先给你抄下来发到府城去。他们也不想想,这样明摆着的事儿,谁敢乱动?!是以这官田出租多是风平浪静的多。
    可这回的却是捅了马蜂窝了。钱倒不是问题,关键是这处官田在遇仙湖里头,是里头的一处小岛,原是从前官祭会用到的一个地方。这要祭神的所在,租给商家做买卖去了,像话么?
    知县大人收到府衙里发来的询问函,非常恼火。神仙,狗屁神仙!这世上要有神仙,人还能做人?个个都修仙去了!都说遇仙湖里有神仙,哪个见过?有神仙住着,能由着你们天天一船一船打人脑袋上过?更别说还一群人家围着神仙住着,谁家没点污遭事儿,神仙瞧了怎么没管管你们呢?!
    直接就给回了信,把这件事儿的利弊说得明明白白。这官祭私祭的,除了帮扶贫弱算点好处,旁的都是劳民伤财之举。这遇仙湖的迷信早就该破一破了。如今一头是虚无缥缈的神仙传说,另一头是财税经济实实在在的好处,选哪个?百姓多愚信,为官的却不能跟着走,这事儿自己办得丁点错没有!又附上这官田租赁的议价比对和定价的道理,并租期文契和鲜石买卖的财税贡献等文书。果然上头也没有再发函来,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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