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丢人的事,她想要成功,想要成为女一号,想要电影大卖,想要获得奥斯卡,这哪一个不是欲望?她是一个有目标的人,从不曾隐藏自己的欲望,但她同时也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人,她不会因为艾琳·普林斯是英国梦的股东、是她的老板之一,就理所当然地觉得普林斯应该将好东西都留给她,更不会试图将普林斯时装的三条大线全部拿下,她只是有点不解,为什么她没有得到高定的代言呢?
难道高定的代言已经被定给了其他的女明星?
广告这个词虽然不新鲜,但用明星来代言,这年头很少有人这么干——这主要是因为邀请明星来拍摄照片会增加宣传预算,无形之中就提高了商品的成本,大部分商人都觉得没有必要——他们的商品又不是卖不出去,为什么要花这个冤枉钱?
但服装就不一样了。
现在大部分广告都是印刷在海报、杂志、报纸上的,如果你看到一个罐头的图片,哪怕它再好看,你也不一定会想去买了尝一尝,可如果是一个女孩穿得特别漂亮、或者是一个男人西装笔挺特别帅气的广告,你很可能会去看一眼她们的衣服是在哪里买的,说不定还会幻想一下那件衣服穿在自己身上会是什么模样。若是自我感觉还不错,如果口袋里不缺钱,他们是有极大可能掏出钱袋去买上一件的。就像黛博拉自己,她也是《the life》的读者,她就又许多次因为某位模特的照片而去买了她身上的那些衣服。
对于这一点,黛博拉觉得普林斯时装的创始人,那位“埃琳娜·普林斯小姐”真的非常聪明,还有她的“妹妹”,艾琳·普林斯,也是相当的机智,该说不愧是两姐妹吗?一个是服装公司,一个是杂志社,正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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