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我,周末大好时光,我也有女朋友,要有的选择,谁愿意去当个灯泡精啊?”
于是这次盯梢,宋书明带着女朋友林愫,一并跟着去了。
宋书明和林愫提早到了苗榛榛家对面,许言出现的那一瞬,饶是有了足够的心理准备,林愫仍是抑制不住的惊呼一声。
许言生的实在是太好了些!
皮肤白皙晶莹,亚麻色的头发微微卷曲,玻璃珠般漂亮的眼睛,像戴了美瞳一般。他今天身上倒没穿风衣,穿了件再普通不过的薄羽绒服和牛仔裤。那般烂大街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却显得风姿绰约,长腿笔挺,整个人像是从电视银屏中从出来的小鲜肉。
林愫“哇”了一声,到底只是二十出头的小姑娘,身体中的荷尔蒙在见到帅哥的那一瞬间飙涨,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宋书明酸溜溜看了林愫一眼,清清嗓子说:“长得那么奶油,有什么好看?”
林愫却连眼睛都没从许言身上挪开,说:“这还不好看?那什么算好看?”
宋书明也不知怎么,心里来了气,伸手把她的脸掰过来对着他的,干脆地说:“经历过事的,三十岁左右的,成熟的,最好还有几道伤疤能凸显下男子气概的,这样才算好看。”
林愫眉眼弯弯,难得见他吃醋的样子,也不出声怼他,倒歪了脑袋,认认真真看他半响,这才伸出双手托住他下巴,说:“这才好看。”
不过片刻功夫,苗榛榛从楼上下来,扑进许言怀中。两人手拖手,先去离得不远的华茂大厦吃饭,又坐车去了清河郊野公园,放风筝。
两人一路卿卿我我,一直玩到下午四点多,许言才送苗榛榛回家。
宋书明已见过几次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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