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四百两银子,其以下军官,各按品级从三百五十两到一百两。”
“凡正身旗人任巴呀喇、领催、执纛人阵亡给银二百两,马甲步甲一百五十两,炮手一百三十两。
“如果是满州、蒙古随役并满州汉人家奴临时充甲兵战死者给银一百两。”
“这些阵亡八旗家中若有子弟可以训练成才者,可以顶补为兵,以资养赡,无子弟或子弟年幼不能自立而眷属无依靠者,每月给赏银五钱,米三斗,直到十六岁为止。
“军官眷属无依靠者,继续发军官生前半俸。”
“阵亡官兵子弟成年后,若因残废不能谋生者,可保留兵丁生前半饷以资赡养。”
这些都是惯例,从皇帝到摄政王,再到八旗旗主,及各小旗主,都不敢对这个抚恤金有想法。
这笔银子是一次性的阵亡抚恤银,还不包括丧葬费等。
“李遇春也请了几次抚恤了,一直还没给。”
“按规矩来便是,李遇春的人马,既不是八旗,也不是汉军旗,只是绿营兵而已,有许多连绿营兵都不是。”
“军中有名册的绿营兵,马兵战死者给银七十两,步兵五十两,没有在名册上的不给。”
“一两不给也不好吧,毕竟还得让他们卖命呢。”
“那就每人给三两抚恤。”
大清对旗丁那是命根子一样,一个巴牙喇护军战死,直接就给二百两银子,马甲和步甲都给一百五十两,就算是他们的包衣奴才上阵,死了都给一百两。
可如果是绿营兵,就少多了,马兵战死也仅给七十两,步兵更只五十两,等于绿营马兵只有八旗马兵的一半不到,步兵是
第132章 禁卫八镇(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