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跟朱以海解释。
“这些地多是投献的。”
一听到投献二字,朱以海回过味来。
明代瑶役之重,超过税粮,对百姓是一个极大的负担。
但王府和勋贵的田庄却享有优免权,一旦成为他们的庄佃,就可以荫蔽其下,免充国家差役。于是许多农民,甚至是小地主都主动投献权贵。
而权贵们为了吸引投献,主动以低于国家田赋的数额来征收籽粒粮。
说白了,就是百姓带着自己的田投靠王公贵族,这地名面上白送给王公了,甚至自己去做奴仆,户口就不在国家账上,也不用充当瑶役了。但实际上这个地还是自己在种,只是把原本该给国家交的田赋,改成给王公们交租,而王公们为了吸引人来投献,把这租定的比朝廷的税低。
这样一来,农民既不用承担瑶役,田地产出上交的还少了,留存的多了,生活也就提高了。
对权贵们来说,通过这样的手段,凭白兼并了许多田地,再仗着自己的特权,优免税赋,更是平白又得地又收粮。
唯有国家才是里外都亏的。
相比起王公勋贵,官员在大明也是特权阶级,户籍上是官户,经济上则是按品阶定额优免,现任官员悉免其瑶役,致仕官终身无所有,考中秀才除本身免除外,还能户内优免二丁。
在万历三十八年颁布的优免则例中规定,现任京官一品免田一万亩,以下递减至八品,免田两千七百亩,外官减半,致仕乡官免本品十之六,生员,监生八十亩。
本来国初的优免只是免瑶役,但事实上到了明中期开始,已经是役粮俱免。而到了中后期开始,官绅们更是无视
第39章 抄家(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