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陆少,离婚请签字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第4节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诺深吸一口气,急急忙忙的开口,“谢谢你,我是自愿和他结婚的,我已经决定了,请您帮我们盖章。”
    见沈诺还算识相,陆休思身上的怒气这才散去了几分。
    他不悦的目光落在工作人员的身上扫过,显然是在催促,也是在责怪她多管闲事。
    领了结婚证,出了民政局,看着手里的两个红本本,沈诺到现在还有点不可置信。
    不久前她还在准备和陆青州的婚礼,不久之后却嫁给了陆青州的舅舅。
    而且,到此时,她才终于清楚了一点,清楚举行婚礼之前,陆青州为什么不愿意和她先去领了结婚证。
    同时,沈诺的心里也庆幸,庆幸自己没有嫁给陆青州那个渣男。
    她深吸了一口气,虽然带着几分自我安慰的意思,不过也不得不说,多亏了她的妹妹沈情,才让她彻底的认清了陆青州。
    阳光有些刺眼,沈诺抬手,遮在自己的额前,“我们之前说好了,婚后互不相关,如果我有了喜欢的人,你必须和我离婚。”
    “恩。”陆休思只是淡淡的恩了一声。
    往后的日子还长,沈诺是会爱上别人还是会爱上他陆休思,还是未知之数。
    “婚后我们不住在一个房间里。”沈诺的眸光里多出了几分严肃,继续开口,“除了这些,还有一件事情,算是我为了你好。”
    “为了我好?”陆休思反问,嘴角瞬时扬起了一抹邪气的笑容。
    沈诺点头,“财产公证。”
    沈诺要求财产公证,完全是想着和陆休思撇清关系,“一旦离婚,我不会带走你一分钱的婚前财产。”
    自然,他们之间也不会出现什么复杂的婚后财产。
 

第4节(2/6)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