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她,那种强烈在心底发荣滋长,慢慢聚成一座高山,压的他喘不过气。
他当然知道,不是所有女人都爱钱,可能是这些年,他遇到的所有女人,要么冲他器大活儿好,要么冲他能给买gucci,armani,冲他这个人的,只有封迎,而他又不喜欢。
所以,负羡显得那么独特,也那么准确的一剑刺入他心室。
有时候,他也觉得自己只是图个新鲜,baba给自己找一堆理由,但最后又都被自己推翻,不管是哪一种可能性,他都已经喜欢上负羡了,不对,是已经爱上负羡了。
临别那一吻,他甚至想要拿块手帕,小心拾起,藏好,妥善安放,当成一辈子的念想。
所以,又怎么能说是图个新鲜?图新鲜会把自己弄那么难受?他他妈又没毛病。
如果说,他再也找不到她,那余生要怎么过?
作为一个俗人,他没什么大的追求,要钱,他已经很有钱了,要名,他也从来没缺过,要家庭和睦,他妈虽然一天比一天老,但也一直幸福快乐……他的人生,只少负羡一个了。
所以,天涯海角,他也一定要找到她,把她摁在床上狠狠操,让她知道,她对他有多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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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傅伽准备去无生山,跟肖骜打了声招呼。
肖骜当时正训手下,没办法,这帮人一天不骂,皮痒的难受。
好不容易完事,也顾不上听傅伽说话,四仰八叉横在沙发上,“这一天天的,我就不明白了,咱们国家怎么就这么缺少人才?”
傅伽:“因为人多,福利相对就没那么好,所以真正有才的,都上国外了。”
肖骜坐起来,觉得这话纯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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