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已经混成了老油条之后,回想一下自己当年小韭菜时的心态,觉得怪好笑,也怪悲哀的。
左天扬对着朱筱桐笑了笑,安抚道:“所以,安心,别怕。”
朱筱桐听左天扬说完之后,悬了一晚的心真的定了不少。
其实以前她刚写文的时候也碰到过类似的坑爹的合同。某平台想要签她的,给了她一份满满都是霸王条款的合同。只要她签了合同,她就把自己的作品的版权低价转让给了平台,以后她的作品怎么样都跟她没关系了。
当时她还是新人,什么都不懂,只想着如果自己的作品能够被更多人看到,价格低也不是不能接受。好在她还没傻到一拿到合同闷头就签的地步,而是先去找自己学法律的同学咨询了一下。她的同学看完以后,立刻制止了她签合同的想法,并且告诉她:这种垃圾合同千万不要签!当然,如果已经签了也不要怕,去打官司也就是费点劲,这种合同一告一个准,告完就作废。
法律对于很多情况都是有明确规定的,比如版权天然属于作者,不可以被转让,只能授权改编。合同这个东西,只能是在现有法律条款的框架之中做一个补充和明确,想要跳出这个框架是不可能的,合同编出花儿来都不可能!朱筱桐签版权合同是如此,李希幸签经纪约也一样是如此。
“谢谢。”朱筱桐感激一笑。她知道左天扬说了这么多,是为了安抚她和李希幸的焦虑。
“你跟我还说什么谢呀!”左天扬摆摆手,“而且我跟你们说,赔违约金才不是最坏的情况呢!”
强心针打完了,也该分析真正的困境到底是什么了。
“最坏的情况是,下家不接手,上家不放人,把你雪藏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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