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说他今年有四十了都不会有人怀疑。
表面上,是个儒雅的大叔,但内心闷骚,最爱看少年漫。
陆枝枝刚刚亲眼看见范尼从裤包里拽着电锯人玛奇玛的人偶把手机带出来。
她从包里拿出一个很厚的本子。
这些都是她在闲暇时间一点点记录下来的脑洞。
人们常常会定义自己的音乐,把他们分门别类的,归属到各个部门。
但陆枝枝的音乐很难定义。
有点Rhythm and Blues又有点cssic。
小时候顽皮,学完钢琴以后就逼着钢琴程礼教自己其他乐器。
程礼勉强答应,但却交给了她电吉他。
接触摇滚和节奏布鲁斯,或许就是从那时候开始。
陆枝枝没想过,边框外还有什么东西,总觉得大部分东西都是规整有一定形态的。
这类浪漫不受拘束的心动……很少有。
至少说在她现存的记忆里很少有。
珍贵得过分。
范尼一边收拾着自己的东西,一边到后厨拿了点光明来喝,出来的时候还丢了瓶热的给陆枝枝。
“哟,自己写的?”范尼看着这堆手稿,眼睛一下就亮了起来,随即也反应过来这些都是某人的精品创作。
他用手拨了拨,有点不敢相信地反问:“这么多?”
“可以啊小姑娘,看不出来啊,这么才华横溢的。”
“当代Hildegard?”
“乱写的。”陆枝枝不好意思地自谦着,用吸管轻轻地插穿入牛奶盒。
“我可以看看吗?”范尼笑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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