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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教:从1998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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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99年nba选秀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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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试训灰熊队并扬言:不,我不会为灰熊队他们打球。
    ……
    选秀还在继续。
    斯特恩读起第三封信:“第一轮第三顺位,黄蜂队选择的是……”
    “来自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的控卫,拜伦戴维斯!”
    话说,戴维斯身体素质劲爆,是被严重低估的超级巨星。
    他的速度和弹跳力,在1号位都是顶级,身体强壮,力量远超同位球员,技术出众,堪称是身兼身体素质,运动能力和技术于一身的球员。
    换句话来说,就是“比他快的,没他壮,比他壮的,没他快。”
    这让人想起第一时间,想到韦德和詹姆斯。
    之所以他被严重低估,就是因为,他个性太鲜明,喜欢和管理层闹矛盾,他明明有顶级的身体,却投篮选择非常差,喜欢呆在外线乱飙三分,而不是突分打法。
    这种打法,抽风时轰得对手找不着北,有过黑八德克带领的小牛队,不抽风时,就是球队的卧底。
    另外,高中时,他就被联想到基德的表现,同样的球技了得,相貌平平。
    所谓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基德嘛,联盟公认的超级巨星,却因为打法和长相,人气并不高。
    为此,相貌同样平淡无奇,有点匪气,下巴过长的戴维斯,决定留胡子,加强自己匪徒的气质,成为大胡子一代目。
    现在的哈登,不过是抄了戴维斯的作业,用大胡子来,掩盖他的张蠢如憨憨的长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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