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牧弄到了湖人,让黄蜂队本就不富裕的内线,更是雪上加霜。
黄蜂队只好将90那年的状元郎德里克科尔曼签来。
科尔曼专职大前锋,却被拿来打中锋来打,打小球战术。
……
首节比赛,第一回合进攻,奥尼尔接到比卢普斯的传球,往一坐,篮下一凿,立即转身,起篮,双手灌篮。
0比2!!
仅仅第一回合,90年状元和92年状元的对决,就以奥尼尔完胜的结局告终。
科尔曼根本抗不住奥尼尔的冲击,而且,他也不愿意拼命去抗。
对于篮球,科尔曼只是当成一份工作来打的。
他身体天赋异禀,被看成历史前三级别的大前锋,原本是与巴克利和马龙,那个级别的大前锋争锋的。
只是此人,进入联盟后,真的就是将‘篮球天赋’带NBA的球员。
进入联盟,他一直用天赋来打球,从来没有认真训练过。
将精力放在场外娱乐上面:殴洒,打架,被人打,飙车……样样精通。
想让他拼命地去抗奥尼尔?
简直是有违他的信仰。
他自然不会干这种蠢事,弄伤了算谁的,他可是要在联盟混到15年,彻底打到退休为止。
黄蜂队主教练戴夫考恩斯只能放弃侥幸。
将唯一的赢球希望放在进攻上面,想要和湖人队打对轰,用速度将奥尼尔这条鲨鱼搁浅在岸边。
还别说,黄蜂队真有这个本钱。
绰号米老鼠的大卫韦斯利和鲍比菲尔斯,这对后场组合,堪称是死亡飚速组合,冲起来可以无视生命,如同
第41章 琼斯,成为最亮的那颗星!(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