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明秀这家伙都结婚了来着!
带着来自丈母娘反对的前辈“实在不行,就先上车,再补票”的祝福(?),傻哥在第二天,就把自己留了五年的爆炸头拉直了,踏出了丈母娘讨好计划的第一步。
——只要尼莫还没有放弃我,我就会继续努力!
时间:2009年6月4日,下午1:00
这一天,阳光明媚,甚至有些刺眼。
在南山的八角亭位置,洪哲和吉,还有两个大哥一起,穿着黑白相间的囚服。
他们,越狱而出。
太阳和月亮,刘刑警和敦刑警,在后面追逐。
虽然,在他们之上,还有一个更高的机关,嗯,叫制作组。。。
“开始!”
金泰浩一声令下,几乎是本能性地,恶魔之子就伸手把旁边的人使劲往后一扯。
“哥,我们是一体的啊,一体的!”洪哲无语地吐槽着老恶魔。
“无限挑战真是个险恶的地方。”吉重复着他早就已经明了的事实。
傻哥则是嘴里嘟嘟囔囔地抱怨个不停:
“这到底是要去哪儿啊?”
“也得知道要去哪儿才可以吧!”
逃亡经验丰富的洪哲喊起来:“无条件去人少的地方啊,安静的地方!”
朴社长也难得地展现出了一丝领导力:“跟着我来,跟着我来!”
大概跑出去了十分钟,恶魔之子把人拉住,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停了下来:
“呀,我有一个秘密要告诉你们。”
“有件事情,你们谁都不知道。”
“因为我们已经是一条
第534章 越狱吧,青春痘!(后背上的地图)(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