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效率,你现在对伊森已经了解百分之八十了不是吗。”她发现对面的男人其实很好沟通,哪怕他总爱做出幼稚的举动骚扰她,“具体的你自己回去查吧,他很简单,没什么特别故事可以讲,他是个好人。”
斯塔克挪动着自己的臀部向马灵珑靠近,他的心情好了许多,不是因为听到伊森的死与他无关,只是偶然间发现马灵珑似乎没有看上去那样冷漠:“你的戒指有什么特殊含义吗,是某种秘密武器?”他准备循序渐进,慢慢打破女孩儿的防线。
他有自信做得到的,他可是托尼.斯塔克。
马灵珑抬起右手的同时,红宝石在火光的照耀下格外闪烁。
斯塔克认得那个牌子,倒不是他对宝石也有研究,只是正好几年前,他的一个女伴对他提出过索要这款红宝石的请求。斯塔克当然毫不犹豫地满足了那位艳模的小小欲望,对他而言,用三百万美金就能让女人不动声色的离开他而不必闹得上报纸这么难看,非常值得。
马灵珑手上的这一枚和他当时送给艳模的属于同款,23克拉,全球总共八枚,那绝不是普通人能消费得起的奢侈品。斯塔克肯定马灵珑手里的东西不是假货,他当年是亲自从珠宝展览会上直接买下的,而他正好喜欢红色,所以记忆深刻。
“朋友送的。”她轻描淡写地回道,正如斯塔克判断的那样,戒指的确是奢侈品。马灵珑口中的朋友正是当年设计这枚戒指的设计师,她为那个设计师解决了难缠的问题(和鬼怪有关的),于是要走了最后一枚他的私人收藏。
朋友?斯塔克才不信只是朋友,哪个傻瓜会选择送几百万美金的珠宝,哦,不,等等,他不在傻瓜的范畴:“我想它对你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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