堪,国公府来送东西的人肯定要延迟了,我们接下来怎么办?”
荣茵咽下鸡蛋,终于抚平胃中的饥饿感,看着彩屏似笑非笑:“这些琐事素来都是由你操心的,还得由你出个主意。”
彩屏摸摸饿扁的肚子,指指墙角的大木桶,小声道:“咱们可以把那只猪杀了。”
荣茵往那里看了一眼,圆木桶里果然卧着一只白白底黑花的猪仔,荣茵顿时头皮一阵发炸。原身一个大小姐怎么会养猪呢?这猪是从真千金那里偷过来的。根据原著中的剧情,原身在国公府锦衣玉食,呼奴使婢,乍然发配到乡下,衣食用度一落千丈,她哪里接受的了?在家里天天有鱼有肉,在乡下却连精细的米饭都不够吃,这怎么能忍?所以原身馋的不行,就选择“就地取材”,顺手撸别人家的。
她高贵人当惯了,并不把普通草民看在眼里,反觉得用他们一点东西,是给他们面子,所以蹭人东西这种事做得毫无愧疚。有道是柿子挑软的捏,被她薅羊毛薅最很的人,就是看起来无依无靠看起来很好欺负的林楚。夏天的时候,她摘人家地里的瓜,门口树上的桃子,冬天的时候,去偷人家地窖里的红薯,近来更过分,因为馋那口红烧肉,所以她趁着人家放羊,把人家的小猪偷过来了。
这就离谱——难怪打架的时候,人家想捅死她,这是积攒了多少仇怨?
荣茵越想越觉得自己就是个大恶人,把真千金这种老实人都逼成了杀人犯。
“这猪不能动”荣茵看着彩屏:“你会杀吗?不会?那就只能先放着了。啧,干喂着还浪费粮食,要不是要养这个猪仔,我们的米也不至于这77ZL么快就消耗完,都是你出的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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