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没有看到明确的损伤痕迹。
三间解剖室的主检法医发现的情况几乎是一模一样的。
如果用通俗的语言去表述尸表检验所见,就是死者具有一部分窒息征象,却又不是很典型。而且,死者生前没有遭受过严重暴力,没有被约束、威逼,也没有抵抗。对窒息的形成,也不好解释,因为口鼻腔、颈部、胸部都没有损伤痕迹,导致窒息的机理也不是很清楚。
难道真的是中毒?
我也开始怀疑中毒的可能了。因为人的死因主要是外伤、窒息、中毒、疾病、高低温、电击六种。在排除了其他死因存在的可能后,加之不可能六个人同时突发疾病猝死,那么窒息和中毒就成了法医重点考虑的原因。
某些药物的中毒,也是有部分窒息的征象存在的。但是机械性窒息则必须有相应位置的损伤,才能确证。这么一考量,中毒就成为首要怀疑的对象了。
不过,很多有毒物质中毒,都有相应的尸体现象。比如很多毒物会导致呕吐,现场遗留呕吐物;比如有机磷中毒会导致瞳孔缩小成针尖样;比如一氧化碳中毒的尸体会呈樱桃红色等等。而这六具尸体不仅没有任何中毒的征象,而且所处的现场环境也不太符合中毒应该具备的条件。
大多数死因,是在进行完尸表检验后就心里有数的。只有中毒和突发疾病可能在尸表上表现出的迹象不明确,再有就是一些隐匿性的外伤,导致内脏、血管的损伤。所以,我们只有把希望全部放在解剖工作上了。
我有些急不可耐了,赶紧装上了刀片,开始解剖。
基本和尸表检验一致,我们逐层分离了死者的颈部、胸部、腹部的皮肤,皮下组织和肌肉,充分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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