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但不惜命,反倒对丧命还无比兴奋的男人。
有人打算掏刀,于宥反应迅速的抓住掏刀那人的头往下拖,再狠狠用膝盖一顶,掏刀的人立马鼻血飞彪,于宥趁机抢过那人的刀,抵在这群人老大的脖子上,拧着眉看着他们。
这群人也就是平常经营个舞厅,哪经得起这种惊吓,看着老大的生死还掌握在别人手里,立马跪下认怂。
江九秋见一行人狼狈的从胡同口出去才走进来,那人正悠闲的叼着根烟往墙边一靠,笑道,“江小姐还有喜欢看人打架的兴趣?”
他眼睛红的嗜血,高大身影站江九秋面前,江九秋堵住去路,盯着胡同里刚与人打完架一手血渍的他,夕阳西下,他看起来是那样轻狂自妄,她个子矮小,站他跟前却也毫不惧怕。
“原来你早就知道我在,我记得你,你是那个捡垃圾吃的男人。”
他并不看她,而是丢下手里的半块板砖,用血迹污污的手抓头,抓的一头硬发凌乱。
他道,“牢江小姐一眼就记挂,莫非?”
“莫非?有何莫非,我只是从没有见过你这种人罢了。”
于宥轻笑一声,“我这种人是哪种人?”
“野人。”
“哈哈哈哈哈...”于宥仰天长笑,笑声跟空气在胡同里相互碰撞,他只笑了一会,再低头斜眼看江九秋时,眉峰利剑,戾气森森。
“我是野人,不像江小姐含金汤勺出生,吃山珍海味长大,人的习性改不了。江小姐觉得我这种混混跟其他混混不一样是因为不知道我跟他们最大的区别就是我是个人渣,江小姐最好还是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