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了。
完颜玉的脸色不对,他目光淡淡地扫了一眼倒在地上的护卫,蹲身细看,只见身上穿了几个洞,像某个暗器,可是若说暗器不可能距离隔了这么远还能准确无误的打在一个人身上,而且若是对方刚才对准的是他,如今倒在地上的必定是他完颜玉。
宋青宛的脸色泛白,她来了岭南七郡后,便从来没有想过海的另一端已经发明了火药,怪只怪她历史学得不精,细细回想,算着时间,这个朝代是开始接触火药了。
最早发现火药的便是炼丹术士,像梁帝身边的国师,炼丹术士发现了黑火药后,造了第一把火枪,这样利用火绳点燃,一枪一发,再一发就得装弹的手段其实是很笨拙的。
可是这种东西能远距离攻击,且学习简单,虽没有冷兵器时代的弓箭手快,但训练出一个百步穿扬的弓箭手得费多少年的功夫,且战死一个少一个,而火枪手随便抓一个老百姓,教会一个月就能派上用场。
再说随着火枪的普遍使用后,慢慢地冷兵器时代退出历史舞台,总是会被取代的。
她一心只想着建立七郡的经济,兴王府城是可开通海夷之道,可是若没有强悍的军事武器,又岂能护得住商人的性命,岂不被人掳夺。
完颜玉起身,宋青宛却立即拉住了他的衣袖,完颜玉侧首看她,宋青宛说道:“你别出面,他们手上有火枪,由我来。”
完颜玉的手原本摸向了腰间的大刀,见宋青宛神色严肃,暂且卖她一个面子。
宋青宛从护卫的包围圈中出来,看着远处站着的大奇王子,她脸色温和一笑,说道:“王子初来贵地,可能不知道,我朝武将平时出行是不携带火枪的,多是刀剑,这样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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