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还是遗传基因太好?
两人徒步行走走得飞快,四十里路不到两个时辰就到了城门口。
瞧着这城门口就正常多了,这里才是开化的地方吧,先前住的那些山野,感觉进了原始社会。
城门口有百姓正在排队进城,宋青宛为了掩饰两人的身份,她把头上的布巾再裹严实了,身上的衣裳也整理了一下,好在先前穿的最好的衣裳被她缝补好了,这几日在山林里穿的都是她用羊毛织的,穿完就扔了。
两人顺利过了城门口,看到不少百姓往市集涌,两人也跟着人潮往那边去了,来到市集,终于回到了人类社会,看到客栈,看到了面馆,宋青宛瞬间觉得自己活过来了。
至少得先吃碗面吧,还有该点几个好菜,客栈也是要定下的,要不两人先在客栈里休息几日再说,这一路上就没有轻松过。
宋青宛这时看向七公主,“瞧着,到这里知道银子的用处了吧。”要是听她的,当时把金银都甩在地上,那岂不是现在就成了乞丐了。
七公主倒是没有接话,脸上还堆了笑,如今银两都是在宋青宛身上,能吃上好的住的好的,还得看她舍不舍得花了。
两人想要拐进对在的面馆,没想要过路时,迎面冲来两匹马驹,可能跑得太急,那周边的商贩被这股冲势带翻,地上撒了一地的商品,有吃的有用的。
宋青宛脚下一滑,眼看着那马蹄凌空而起,再踩下就要踩她胸口上了,这时她的心都提到了嗓子口,人却反应迟顿起来,还好有功夫在身的七公主在一旁,她硬生生的抬手挡住了马蹄压下的力量,那马蹄站立不稳,把座上的人甩了下来不说,整匹马驹往侧边一翻倒下,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