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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狱(出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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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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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生存,它们进化出了手脚,甚至后来因为懒得思考,于是进化出了大脑,就像人类发明了电脑一样。
    地球上的生物分为动物和植物两大类,也许所有的动物在最早的时候,都只是血液这种生物的不同变种下的形态。
    可是血液却没想到,最终大脑却独立进化,变成了完整的个体,大脑搭配手脚就可以很好地存活,于是血液就彻底地退化了,变成了人身体的一部分,意识也渐渐地消退。
    或者是另外一种可能:血液只是为了生存,所以共生在其他的生物体内。这种共生让生命变得强大起来,在一次次进化中趋于完美。只是最终共生的双方不 可避免地开始对主导权展开了争夺,结果就是血液失败,在接下来的一次次进化中,完全丧失了意识,成为其他生命体内的一部分。这样的话,之前自己身上的情况,只是偶尔出现的血液返祖现象?
    这些猜测是不可能获得解答的,因为涉及生物起源这样最玄妙的奥秘。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周源渐渐地对此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买了很多生物方面的书来看。有时候看着他房间里的那些专业书籍,老胡会摇摇头,感慨说:“周源你怎么变成科学家了?几年前你丫还是个黑车司机,这变化也太吓人了。”
    周源也不甘示弱地回敬:“这就是生活,谁也不知道自己会被改变成什么样。倒是开烧烤店的胡总现在变成卖面膜的胡总,你倒是没什么进步啊?”
    说到这里,他们总会不约而同地沉默。因为会想起另外一个人,被改变得面目全非的人,那个周源曾经最好的朋友。
    周源和林静从大巴镇离开后的第二年就结了婚。
    离开后的第五年,周源找到胡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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