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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古代开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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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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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我的。那时他不久于人世,说今后再也无法照看于我,送我匕首让我自己防身。那匕首我一直搁在身上,不想一日出了趟门子就找不到了。那日冯屠户翻墙入室,手里亮出的就是那把刀,我这才知道那把匕首原是被他顺了去。”
    蕊环艰难道:“然而那刀身上明明白白刻着我的名字,我说这刀被那冯屠户偷了去,却没人信我。冯屠户的老婆一口咬定那刀就一直在我身上,她家男人那晚只携了银钱,是去买/春的,是我当晚拿刀相逼要冯屠户加钱。那玉卢县的狗官偏听偏信,就这样定了案。如今我又迫于无奈画了押,秦姑娘,我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秦山芙沉默不语,这案子确实有点难办。
    案发现场只有死者和凶手两个人,冯屠户那晚究竟是拿钱□□,还是拿刀逼/奸,竟成了左右整个案件走向的题眼。
    倘若那把刀是冯屠户带进去的,那么携刀夜入他人宅院,摆明了就是要图谋不轨,蕊环后续的杀人行为,就可以自然而然往自卫的角度去解释。
    可若冯屠户只是拿钱寻欢不成反丧命,在古代人的眼里,他瞬间就成了个可怜的风流鬼。
    “蕊环姑娘先不必慌,此案还未必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秦山芙出言安慰,又问:“当夜事发时,可是姑娘自己报的官?”
    “没错,当时失手杀人,我实在是慌得没了主意……”
    “那官府接了这起案件,可派了仵作验身?”
    “派了。是玉卢县一个姓钱的仵作。”
    秦山芙眼睛一亮,“仵作怎么说?当时伤人是怎么个场景?蕊环姑娘需得仔细回忆,越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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