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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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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混搭。
    我的建议显见不招她待见,她一脸的不乐意, 噘起小嘴, 眼珠子斜着从下往上直瞄我, “你买的那些名牌服装全都把我衬老了10岁……”
    看着这双黑漆漆的眼睛,娇嗔的红唇,我心神一荡差点答应了她。你瞧,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总需要个把理由, 而我极喜这种混杂着可爱与世故的娇媚——活到今日才意识到讲求品位、注重设计感的我中意的一直都是妖精女。
    做我的女人,不强求她精神上与我持平,但外在上必须大气。管你与生俱来还是装的,总之要带得出去,压得住场。道理跟女人喜欢拎香奈儿手袋一样——自己的女人值得炫耀,这是男人的小虚荣。即使我好蒙甜甜这一口,也不想给人知道我趣味糟糕。选择车子恰恰相反,我只挑性能优越的,女人嘛比较象日美车系,重要的是驾驶体验,越舒适越好。
    everything but the girl!所以我是个冷静的男人。
    “乖,咱们先去看彩妆,这儿人多得不像话,万一你被碰到,我得多心疼!”
    我不否认自己内心的沙文主义,关键看你怎么修饰它。蒙甜甜大为感动,那股恃宠而骄的劲下去了,她踮起脚在我耳朵根上啄了下,带过一阵脂粉香气。搁几年前,我准肉麻的吐出来,现在倒是很享受——boy is the boy!
    act.2
    哪怕最顶级的化妆品,扎堆到一个地方后,联合散发出刺激嗅觉的化学气息,鼻子敏感的人还真消受不了。女人对于美容的那份虔诚挺令人佩服,不过有谁敌的过时间呢,注定失败的终局……这时这刻的美要分外珍惜,我爱蒙甜甜就这个理,不见得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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