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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案件调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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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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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无话,很快就回到了市局,我在李如松的带领下进入了3楼多功能会议室。
    会议室中,齐书国坐在潘局边上不知道在说着些什么,吴少东低着头在研究痕检科的报告,唯一没有见到的就是陈鑫颖。
    潘局看到我们几个走了进来直接说到“都回来了?耽误大家下班了,不过案情紧急,先开会,开完会你们吴队请大家伙吃饭。”
    “嘿嘿,领导,别老是说吴队请啊,你老人家啥时候请一顿好的哈?”李如松走到吴少东边上坐了下来,对着潘局猥琐的笑着。
    潘局大手一挥“好说,这个案子结了,我请大家伙吃海鲜大餐,不过现在先开会,案子结不了可就没有大餐了啊。”
    随后指了指我,对着吴少东说“认识了?”
    吴少东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
    “除陈鑫颖目前还在化验废弃工厂样本没有到场外,其余组员都已到齐,那就开始吧”潘局示意吴少东开始案情说明。
    吴少东打开幻灯片,开始了案情讲述:
    该案件于2015年3月13日准许立案侦查,按照发生日期定为313案件。
    案件由锦绣路清洁工王守仁报警举报,该人于2015年3月13日上午6点30分左右,在清扫锦绣路东段公共厕所垃圾堆时,在垃圾堆中发现疑似人体内脏,并及时报警。
    上午10点,经沪市公安局法医李明显认定确认是人体脏器,脏器包括心脏,肝脏,脾脏,肺,胃,肾,大小肠,盲肠,部分胰腺。经检验及解剖,该批器官属于同一人体,离开人体时间为18-24小时之间。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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