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为止,对程兆文没有任何情绪。她没有他口中所谓的生气或者失望,甚至不知为何回忆不起来她和程兆文之前的感情好在哪里。
她那时候在中西女塾上学,程兆文那时候则还在圣约翰大学,两所学校不在一处,他们的初识是因为教会的一次慈善活动,两校学生碰着面。圣约翰那边来的义工全是男生,负责搬运物资等体力活,女塾这边全是女生,负责清点物资,她和程兆文恰巧成为搭档。
程兆文的样貌在彼时十几号男生中最为出众,两人相互配合干活期间,不乏交流。
他虽年长她五岁,但比她在舅舅家中遇到的那些同样年长她的男子少了世俗和轻浮,又比她在舅舅家中遇到的那些与她同龄的男子多了成熟和稳重。
他谈吐有度极为绅士,她和他相处得很轻松。他也流露出语言方面的才华,伦敦腔非常标准,莎士比亚的情诗于他的唇齿间吐出来都要再优美上几分。还发现他们皆来自霖州,愈觉有缘。而他作为一位看起来内外兼修的优秀男子丝毫不掩饰对她的好感,她没有拒绝的理由。
学校管理严格,她平时住校,活动范围基本锁定学校里,只允许每两周回家一次。所以约会的机会不多。半年后他从圣约翰大学毕业去了英国,他们试图用浪漫的信件互诉衷肠,可信件往返一次的速度特别慢,还容易丢失,直到一年后他回国,也不曾收到对方的信。
不过没关系,那之后他们两人都在霖州。适逢家里张罗她的亲事,较之媒婆提亲的陌生人和莫名其妙突然冒出的未婚夫,她和程兆文的感情基础摆在那儿,如何选择不言而喻。
令她心动的好像并非程兆文这个人,而是他优美的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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