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开海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第二百三十二章 奉天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派人告诉哼老三规矩是什么,他的海盗抢我几条船,我的人就去烧他几座港。”
“第四,鉴于以上三点,我认为贸易的地点最好在英格兰,我倾向于在英格兰及爱尔兰诸国由大明设立固定商站,商贾们在英格兰及诸国自由旅行,并请女王给予一应商贾极需之特权,在贵国收购货物;明船一年一度靠港,大量贩卖货物。”
“第五,也是最重要的,陛下尊号为大明帝国或天朝上国的万历皇帝,不是契丹大汗,还有信件的抬头,未得吾皇册封,不沐天恩,何来奉天承运——这几件事,还望尽快转呈贵国女王知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