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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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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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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撒下所化,所以修道就是要由五方而归三清,由三清而归一炁,直至修成无极上乘道果,超出三界五行的拘束,才能功成果圆,回归本源,认祖归根。
    【本章说解】
    《道经》首篇,虽然也分别言及道德,但都是概括而言,未细而明言之。道篇中无精粗之别,只以道为无名,德以有名而言。本章为全经下篇《德经》之首,综论诸“德”,是《德经》之总纲。故河上公名之为“论德”。
    文中反复推论“上德”与“下德”,“有德”与“无德”的界限。上德以道为“体”,故能“无为而无不为”。其德不可见,合于道,故为“有德”。上仁虽近于德,但若行之于有以为,即为“下德”。“上德”之“无以为”,是说其无心无欲、无名利得失之心的自然而为。“下德”之“有以为”,是掺有私我杂质的有心而为,有其偏差,不完全合乎道性,故为“下德”。
    仁义礼智四德中,皆有上下德之分,唯上德近于道。故经中皆言上而不言下,以明其分界。上德近于道,故无为而无不为。“上仁”近于德,故“为之而无以为”。“上义”虽言其上,但因其“有以为”,故已属于下德。至于“上礼”,则已经处在德之下,属于后天有为,但是世人还是很难做到,只得圣人捋袖伸臂推其前行。由此可见,人世间失德已经到了何其严重的程度?“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这是道德层次之序列。自德以下的仁义礼智,是依次之每降愈下。
    未有天人之先,至诚厚朴者谓之“道”。受命于天,全之以性,得之于心,谓之“德”。至公无私,善性常存者,谓之“仁”。有分别,有果决,当行则行者,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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