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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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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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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吾身,犹如国之利器,不可以轻示于人,更不可以此取胜于人。国之利器是御敌卫国的法宝,宜于慎密深藏。道德是人身之宝,更不可炫耀于人。利器贵于藏,道德贵于隐。这好比鱼处深渊,以柔弱隐密为要,方能常存无忧,悠然自在。
    修与炼的关系是辩证的统一体,修心应占主位,而炼在辅位,修在前而炼在后。假若只炼不修,必然误入歧途。《西游记》中当孙悟空忘记“悟空”这一根本时,便发生了“弄什么精神,变什么松树”的事情,在人前卖弄显示,哗众取宠,而遭到师之斥责。由此可知,修心炼己不纯,重炼不重修,崇法不贵德,执法不修心,弄不好就会恃才傲人,成魔累师。修真者若能常处空境,必能得此微明之妙,夺可以与,废可以兴,弱可以强,翕可以张。如此,安有德不足、道不全之理?
    【本章说解】
    本章要在教人认识大道“微明”之理。所谓“微明”,即大道之隐奥,至理之深幽。大道之微明,深藏不露,却又处处无不显现,在在无不明白。世间万物万事,皆有隐有显,有微有明。皆是阴动在先,阳随其后,隐显共存,显隐同观。《老子忆》云:“将然者虽未形,已然者则可见。能据其已然,而逆靓其将然,虽若幽隐,而实至明白矣。是谓微明。”
    世人只见其显,不见其隐;只知其顺,不知其逆。如此认识世界,处事应物,必然失之偏颇,背道失德。微明之机,百姓日用却不知,显于面前而不见。微明之理,虽劫运变迁而不能移,圣人出世而不能易。用之于修身,是为大本;用之于齐家,则为实理;用之于治国,则为利器。
    微明与太虚同其体,无往而非体。微明之用,与天地同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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