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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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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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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人所理解的物理世界,也不全是“物质”观念的物字,而是一种无法用语言文字表达的“那个”或“这个”。它不仅包含着物质领域的“光”、“炁”、“力”、“能”等质性东西,而且还有精神、思想、心理等东西。这种“有物混成”的“物”,就是“道”的同义词,其内涵包括了物质与非物质,所以它是“心物一元”的混合体,是“一气含三”、“一元四素”的虚实结合体。中国传统的哲学观,始终是以阴阳两个符号为代表,从阴阳二者之间的相互变化、相生相克中,去建立它的宇宙观、伦理观。如果以阳为物质的代号,那么阴就是精神的代号,阴阳相合,心物一体,便演化出从极微到至大,应有尽有,无穷无尽的有形世界和无形世界。
    “物”是言无极太虚的先天道性物质。此物中既含有“五太”混合物质,也蕴含有无极太极的极至之理。这种“混成”之物,虽以“物”字假名,但其物质还处在无形无象状态,实非有块然成形的可见之物。此“物”在万物之先而生成,谓之无名无象之道。此物之所以为物,是因为它的主要成分是精、信、光、炁与神运等心物浑合质性,具有“一炁含三”之数。在精神领域则为理,包涵“一元四素”的象数理炁。在人则为心理性命。分而言之,大千世界,万类万物,无不是此“物”而生成。合而言之,万法归一,万物万事无不是归于此“物”。
    此“物”在心物未分两面之前,就是混沌未分的浑然一体之道,它是原始的“道性物质”,即现代科学所称的“暗物质”。此物混合着有无之机,浑同色空之妙,其体存于无极之中,应变于“五太”之始,生于先天先地之先。宇宙万物的形成与消亡,全是它的功能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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