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道德经讲义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第13节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未生前的婴儿先天状态。
    修炼“我法于母”,要在修心养性、摄身养生等方面,效法母性的仁善慈爱之心。母爱是伟大的善德,要像母性爱护子女一样去爱护天下众生,爱一切万物,做一个真正的善人、仁人、有益于人民的人。修炼者本应继承父母仁善之心,不断克服人心之私,完成后天主观意识的改造,在三元回归和三源再造领域,完成“法于母”的过程。同时在命体方面,经过修爻补漏,逐步完成生命再造,达到在母腹中的先天乾健状态。
    “人法地”,是修真的第二步工程。人如何效法地母呢?大地驮载万物,替我们承担了一切,提供了一切,人体生命的生存,全赖大地来维持。吃的是大地长的,穿的是大地生的,衣食住行所需,无不是得之于大地母亲。可是人类回报给大地的是什么?只不过是污水粪便之类的东西,死后又把又脏又臭的腐烂了的脓血和败坏了的朽骨,埋在它的身上,破坏污染她的躯体。人如此对待大地,而大地毫无怨言,不但生生不息地长养万物,而且还承担了一切万物的罪过。人难道不应该效法大地这种大公无私,无所不包的伟大精神吗?
    《易经》“坤”卦形容大地的伟大为“直”、为“方”、为“大”。大地永远顺道而行、直道而行,包容一切,不改其德。也就是佛家所说的“大方广佛”。人类效法大地,还要学习地母勤奋不息的精神。地球一刻不停地在运转,只消一分一秒停止运动,人类与万物都将完结。人类效法地球,就应该像《易经》所说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天地永远是健在地前进,所以人要效法它的勇往直前的“德行”,像地球母亲那样博大的胸怀,以宽厚的仁爱,赐予人类与万物以

第13节(12/27)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