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意念无为,乐天知命;湛湛兮,似明月印潭,而身心自在。是故虑心应物,不肯先己而后人,体道而用柔,去高而就下。圣人之心不与物争,物亦不能与之相争。常人之心,理与欲之机不明,功利之心未泯,惟知损人而益己,不愿曲己而全人。世人种种有机有智的小聪明之心,其自见、自是、自伐、自矜的行为,在为人处世,待人接物中,随处都会显露出来。太上在本章中,教人要从日常生活的“立足”、“步行”中,时时处处都要贵乎平实从容。否则,皆是自取危殆。人若逆理而行,违背自然之理,皆是非仁之举,非义之立,非礼之为,都是自取其咎的自作自受。
本章自“希言”至“有不信”,是在说明道之得与失。自“跂者不立”以下,又以人的行立等行为,比喻自然之理。由是可知,诸如立与行这种司空见惯的日用小事,也无不包含着自然之道,无事无处不显示出自然之理。奈何世人不悟真常,不信自然,常常一意孤行,为了达到个人私心欲望的目的,硬是要违背自然,跂立跨行,企图人为地增高继长,结果碰得头破血流,乃至引祸入身,损伤性命,生命何以能久常。
修真之人,若内挟自见自是之心,外露自矜自伐之能,这种违背大道所得到的损伤,比常人更为严重。人心之私妄,后天之造作,修证之执着,乃至登仙成佛之想,都不合乎大道自然,都是多余的累赘,都是天然本分之外的包袱。先辈所讲的“放下人心即是道”,其理正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