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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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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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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之利,有损人利己者,此为不善;有利于人而又争于人者,此不为上善。惟水性不同,它永远不占据高位。众人处上,彼独处下;众人处易,彼独处险;众人处洁,彼独处秽。水之所处,尽是人之所恶,故天下无人与它去争,这正是水的上善之性。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水在这个永远不平的物流的人世间,宁愿自居下流,藏污纳垢,包容一切,所以太上以水作为上善的代表,为世人立起一道善德之碑,作为效法的楷模。
    水为天一所生,得太易之精,在五行为北方壬癸水,在五常为贞,在五德为智,在五色为黑,在四季为冬,在天为雨露,在地为泉源,在人体主肾、骨。在五戒主酒。水之为物,居五行之始,禀太极之初,生于一而成于六,气属五而数在一。水之性,柔弱而不争。水之质,清纯而厚朴;水之情,妙化物之形;水之德,养育天下万物而不图报,所以水为天下万物中之至善。水能随物施功,随时善应,不择物而用能,不逆物而施利,不分别美丑善恶、高低贵贱,一律同等对待。
    水之德性还有去高就下,行止自然,随圆就圆,随方就方,随曲顺曲,随直顺直,随物付物,毫不勉强,从不假作为,有自然而然之妙。所以古人以水形成的海洋和土石形成的高山,题词赞颂曰:“水唯能下方成海,山不矜高自及天。”以此作为修真证道的要求标准。
    水之美的人生哲学,就在于它无私无争的“上善”之德。水源在上而身处下,水质至洁而能纳垢,水性利物而不争利……,水的上善难以尽言。圣人效法水德,以道德教民,以仁义导人,以无私之德奉献众生。不自矜其能,不自伐其善;舍己从人,公而忘私,与水之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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