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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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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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宙间万事万物的存在,都含有相反相成的对立关系,因而事物中才有难易、长短、高下、音声、前后等对待。“为”与“无为”也是相反的对立关系,而“为无为”却是两者的巧妙结合,是道的执中应用。
    “道”与“名”也如同正反相合的逻辑辩证,不自立于不变的肯定与否定形态。“道”的定名,都是为了表达的方便,姑且名之而已。道是“变动不居,周流六虚”的不定态,其名只是人为意识的塑造而已。叫它是“道”,已是头上安头,着于名相了。要想明白这个不可见、不可闻之道,只有在万事万物中去体认,在应用上去体会,才能了解“有无同出而异名”的道妙。因此,太上才在本章推出美与善等道理,加以阐发,让人从中体悟大道。
    大道之理,都是辩证的统一体。有真善美,便有假丑恶;天堂虽好,却总有人偏要追求地狱;无为之境虽使人向而往之,但却总有人愿意沐浴在有为的苦海里。与其舍一而取一,不如两两相忘,不执着于真假、善恶、美丑,便可得其道妙而逍遥自在。所以真假、美丑、善恶都是形而下人为的相对假立,没有绝对标准。
    美与善是古今中外人所景仰、所追求的境界。在我国传统文化中,都要求做人要达到至善,生活行为要做到至美的境界,为做人学道树立了一个美善的架构。这是完全必要的。否则做人便无所遵循,无正确的人生导向。但是作为修德证道,修到一定层次,则要明白道本为一之理。即“变生于定”,二由一起。凡是人以主观意识之心所为的美与善之道,一落入后天痕迹,即已染上不善不美的灰尘,因为其中已掺杂了私心有为的成份,而使美与善失去了天然的纯真。
    修真人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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