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被鸡绊倒了,就顺势帮老人家杀了一下鸡。为了不弄脏婚戒,暂时没戴,抱歉。”
沈凌“啊”了一声,语气里是单纯的好奇:“你不是坐大巴车去A国参加乐团的小提琴巡演了吗?”
薛谨依旧镇定:“是从A国到B国的小提琴巡演,而且从B国买飞机票回C国的价格相对比较便宜。”
沈凌的目光移到了他的小提琴盒,此时这个盒子也不断滴落着红褐色的不明液体:“这是?”
“在机场杀鸡时溅到的。”
“哇塞。”
出乎意料的是,面对如此生草的理由,对方并没有露出任何惊讶或怀疑的表情——沈凌点点头,打了个哈欠,并很快兴致缺缺地抬起了挂在沙发靠背上的腿。
从倒挂,到正坐,再到拽过沙发抱枕,然后瘫成饼状。
薛谨这才注意到,她的手上拿着一本漫画书,脖子上挂着一枚白色长条形的小夜灯,而之前是在倒挂着用小夜灯看漫画。
并且,随着对方从倒挂变为趴伏后不忘继续看漫画的举动,薛谨的视线不得不放到了她扒拉着漫画的双手上——
他不得不发现,沈凌的双手上什么都没有。
尤其是无名指。
光秃秃的。
“……沈小姐,你的戒指呢?”
“哎?你是说四个月前你让我戴的那个东西?哪一个东西来着?亮闪闪的白色的那个吗?”
薛谨:“‘亮闪闪的白色的那个’是你应该用来向同龄人炫耀的钻戒,沈小姐,我问的是朴素的银戒指。”
对方正埋在漫画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