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一个因素,就取决于掌握这个机器的官僚的素质”。元代科举被限制在最低限度内,官僚队伍中涌入大量“缺乏正统儒家思想熏习教冶的胥吏令史”,“损害了官僚素质与封建法度之间的内在和谐,破坏了封建国家机器所具有的某种调节作用,结果,既加速了吏治的腐败,也加剧了整个社会状况的恶化”。而科举的有限保留,自然也就有限地发挥了它的调节作用。
科举的实行,不但在一定程度上使儒家思想文化在汉地得以继承和传播,同时,也带动和提高了边疆后进地区文化的发展和普及。全国各行省自岭北至海南、云南,从陕西、甘肃到辽东都按所定数额选举子人试,再辅以学校的建立,则使先进的汉文化得以向边疆地区推广,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发展。尤其是西北地区,色目人中出现了不少汉文化修养很高的知识分子,这无疑是以各少数民族汉文化水平的普遍提高为基础的。
自元仁宗恢复科举,试题多以朱熹及其门人弟子对四书、五经的注疏为准,《春秋》许用左氏、公羊、谷梁三传,《礼记》仍用古注疏。这种专以理学取士的制度,自元朝开始,为明、清所袭,维持了近六百年,对理学,尤其是小学的普及与传播起了促进作用,也给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政治、文化带入了更多的消极影响。
注释1《元史·耶律楚材传》载,丁酉年楚材向窝阔台建议兴学校,行科举。他说:“制器者必用良工,守成者必用儒臣。儒臣之事业,非积数十年,殆未易者成也。”
2《庙学典礼》卷一(选试儒人免差)。
3《元史·选举志一》。
4《元史·选举志》载,世祖至元初年,有旨命丞相史天泽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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