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户与内地州县有很大的不同,又有萨迦本钦总管(十三)万户的事务,所以乌思藏宣慰司直接管理各万户的事务不多,它主要的职责是传宣政令。管理驿站和元朝在西藏的驻军”4。
除在西藏设置宣慰司外,元朝在藏区还设有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管理朵思麻地区)和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管理朵甘思地区)。
蒙古国和元朝曾经在西藏进行户口调查和征收赋税;为“通达边情,布宣号令”5,在内地通往西藏的沿途设置驿站;为控制西藏的局势,维持西藏政局的稳定,在当地驻有军队。
括户工作早在宪宗时已经进行,那时的括户目的是为分封提供依据。元世祖及其后诸帝,也多次在西藏调查户口,从而留下了当时西藏人口数目的确切记录。至元元年(1264),答失蛮赴萨迦,沿途曾清查户口、物产和道路险易。五年(1268),“即阳土龙年年初,由朝廷派来的金字使臣阿衮与迷林二人,对俗民、土地以及冠以大蒙古之名的根本户数进行了清查,此年之后的二十年,即火猪年(至元二十四年,1287),由大衙署派来的和肃与乌努汗二人,与本钦宣努旺秋一起,按照大清查的规定,统计了户口”6。当时统计户籍的办法是:有六根柱子面积的房子,有能下十二蒙古克种子的土地,有夫妇、子女、仆人共计六人,牲畜有乘畜、耕畜、乳畜等三种,山羊、绵羊等,共计二十四头只,这样一户人家称为一个蒙古户,五十个蒙古户称为一个达果(马头)。两个达果称为一个百户,十个百户称为一个千户,十个千户称为一个万户。按照规定建立的万户,都划分出六个千户为教民。这次清查户口是在整个乌思藏纳里速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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