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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王朝(出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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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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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在开平,在燕京设行中书省。中统四年(1263)改开平为上都,而以燕京为陪都。第二年(至元元年,1264),在中书省臣的要求下,改燕京为中都3。忽必烈即位后,改变了太祖至蒙哥时期以漠北为统治中心的治国方针,开始逐步按汉制制定和完善官制,并大力经营都城。至元四年(1267),在中都东北建立新城。至元八年(1271),大蒙古国正式定国号为“大元”。第二年(1272),命中都新城名为大都,于是大都成为京师,而上都降为陪都。统治中心的南移引起了部分守旧派贵族的不满,他们遣使责问说:“本朝旧俗与汉法异,今留汉地,建都邑城郭,仪文制度,遵用汉法,其故如何?”4忽必烈并未动摇,他遣使向他们解释,大都的建设仍旧按部就班地进行。
    耶律楚材像同上都一样,大都新城的建设也是逐步进行的。中统元“建两京殿宇,始置司以备工役”,所置祗应局,下设油漆书局、销金局、裱褙局等。二年,置修内司,“掌修建宫大都造作等事”,下设大、小木局、泥厦局、车局、妆钉铜局、竹作局、绳局等;中统四年,色目人亦黑迭儿丁建治琼华岛。至元元年,又在修葺故宫建筑的基础上,决定大规模建设新宫殿。
    当时,最先修建的是广寒殿。它是在金朝离宫广寒殿的废墟上建造的。第二年(至元二年),命工匠制作了巨大的酒瓮——渎山大玉海,置于广寒殿。以此为起点,琼华岛上的工程陆续展开。
    在重建琼华岛上的广寒殿工程的同时,忽必烈也着手准备相地另建新城。新城址选定在旧城东北。参与设计、建造的除刘秉忠外,尚有赵秉温、张柔、张宏略、段桢,蒙古人野速不花,渤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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