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少爷要混娱乐圈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05节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外孙,文化部部长不自觉露出个笑意,但很快就隐了下去。
    “你支持修改补充第二百三十六条吗?”
    “这个……”这个他支持不支持也无法启动啊。
    “宪法规定,有权提议修改宪法的主体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依据宪法和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后面的应该不需要我再多说。”
    文化部部长擦擦脑门上的汗,随机明白,点着头转身快步离开。
    很快网络上出现了一道风声。
    不知道谁把《立法法》第七条搬了出来,对修改法律不太了解的人很快就有了一个清晰的认知。
    原来想要修改法律需要的条件是这样的。
    虽然这条条例中很多大佬都不曾在公众面前见到,见到也是在新闻联播里,但还是有人动作起来,扒出相关部门的邮箱,一封一封又一封的联名信寄往了各个部门各个大佬。
    一封两封,三封可能只是蜉蝣撼树,可是一万两万,十万二十万封呢?乃至百万封呢?
    这些官网涌入太多热心网友,一度导致网站瘫痪,无法运作。
    人民强烈的意愿很快让这些从来没有过多关注处工作以外事情的大佬们终于正视了这件事,当知道上头的意思后。
    国务院很快收到了来自全国人大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一个代表团超过30人的代表联名提出法律案,而且是应急通道,因为以往若是想要提出法律案是必须等到全国人大召开时,按正常程序提交法律案的提案。
    这些一步步,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随着国务院下发的文件,当

第105节(3/7)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