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小u盘,王律师插到电脑上点开一看,眼睛都瞪圆了,“呦,您从哪儿弄得这个!这可比刚才那录音牛气多了,这回算是钓到条大鱼!”
冼淼淼也难免得意,不过到底没敢交底,只是特别谦虚温婉的笑笑,“偶然吧。”
“这就成了!”这年头但凡想在社会上混个人五人六,谁还没点暗搓搓的信息渠道?王律师也不追问,把东西收好,“您就瞧好吧。”
确实够好瞧的,也就小半天工夫吧,冼淼淼就收到他写的稿子了,粗粗浏览过一遍之后真是觉得酣畅淋漓,倍感舒爽,于是赶紧安排人用匿了ip的小号连同录音一起上传……
这可是了不得了!
稿子明确指出,卓鸣不止抄袭了一首,而是足足七首,从宋志写着时间的原稿曲谱到卓鸣歌曲的链接,都很详细的列出来,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会对比。
王律师也是坏心眼,他不单独挑出卓鸣或是郭松来说话,而是上来就点了岭上的名,“此次岭上歌手剽窃事件令人震惊,其胆子之大,手法之熟练,令人不得不多想:自始至终,一首歌从创作到歌手演唱再到发布,中间会由很多人经手,经过很长时间,也会有很多流程,而在这整个过程中,竟然一点阻碍也没遇到……”
观众看后就纷纷炸了锅。
可不是么,这么多人经手,竟然没遇到丝毫阻碍,说没有人替他们撑腰壮胆都没人信!
难道收曲子的人不知道吗?经纪人不知道吗?经纪公司负责给还是艺人本人已经糊涂到了这首歌是不是自己原创的都不清楚?
只要中间一个环节的一个人有点儿良心,有点儿职业道德,勇敢的提出异议,这事儿就成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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